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是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若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便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什么?接下来为您在线解答,通过整理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分享,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一对一咨询,让您的选择更加明智!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如下: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工作年限赔偿员工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违反解除合同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有赔偿吗
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解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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