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关系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务人指欠债的一方,债权人指拥有债权的一方。在债务债权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这种关系是经济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一种关系,也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关于债务债权关系是什么意思的问题接下来本文为您解答,内容仅供参考!在复杂的法律世界中,找到合适的法律帮助至关重要,本站将帮助您实现这一目标。
债务债权关系是什么意思
债务债权关系的意思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务债权一种司法关系,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会坐牢吗
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夫妻存续间的债务离婚后如何清偿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务人申报债权期限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债务适用的法律
(一)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二)《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从随主”原则,概括转让亦受其约束。
(三)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应适用《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有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的抗辩权的规定,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可以对原债务人的一切抗辩事由对抗之。
(四)《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有关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人的抵销权的规定,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时同样有效,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务人得以即时所有的到期债权主张对原债权人进行抵销。
(五)《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的债务受让人抗辩权规定,对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也同样适用。债务的受让人因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一切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所以债权债务转让人的一切权利也一并转移于受让人,转让人的抗辩权自然也转移于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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