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往往会感到无助和困惑。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了解追债的合法途径和方法。债权人也需要保持耐心和冷静,不断尝试联系债务人或者寻求其他线索,以便尽快追回欠款。关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如何追债的法律问题,下面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与大家分享,内容仅供参考!您的法律疑虑有了答案!欢迎来到本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
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如何追债
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追讨欠债:
1、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2、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该借款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偿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分居生活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问题解决的方式:确认该债务性质、用途,并据此对该债务予以分割,确认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根据债务分类,确认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让与中如何保护债务人权利
1、原则债权让与
既然是由原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契约而发生的,所以,其效果完全可以说是越过被让与之债务人而获得的,对于债务人完全未得参与之债权让与,在其后果方面,决不能损害到债务人的正当的地位。因此,保护债务人乃成为债权让与情况下法律必须确立的一项一般性原则。
2、债务人在债权让与时所拥有的抗辩
当债权让与发生时,债务人对于让与人所有之抗辩,皆得以之对受让人主张。这些抗辩包括对于债权发生方面,债务人所拥有的抗辩事由,例如,债权所由产生的合同无效、被撤销或未生效力等,是之谓债权不发生之抗辩。其次,还包括构成权利障碍之抗辩,如债权已罹于诉讼时效之抗辩。此外,所让与的债权倘是基于双务契约而生者,则双务契约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债务人也可以援用。总之,凡属债权让与之时,债务人可用以对抗让与人者,不论其为抗辩权,抑或为其他的抗辩,皆可对抗受让人,从而债务人之地位未因债权之让与而有何不同。但不意味说,债权转让后至通知前这段时间里,其不可以对受让人抗辩。
3、债务人基于债权让与产生之抗辩
受让人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必以其有效受让债权为前提,即受让人应取得债权人之地位。倘其根本未取得债权人之地位,则债务人自可拒绝。因此,倘若债权让与契约有无效、被撤销或不生效力等效力方面的瑕疵存在,债务人任何时候都可以援引之以为抗辩。相反,倘若债权让与契约并无瑕疵,而作为其基础之原因行为,如买卖、赠与等存在着不生效力之情形的,一般说来债务人不能据之以对抗受让人。根据债权让与契约之无因性,原因行为之效力瑕疵并不影响于债权让与契约故也。
4、债务人基于债权让与后的情形产生之抗辩
债权让与后,债务人向原债权人为给付的,或其与原债权人间关于债权所为的法律行为(如债务免除)的,新债权人均应予以承受。但债务人在为给付或实施法律行为之时,明知债权让与之情事者除外。
债权让与后,在债务人与原债权人间发生诉讼,而涉及债权的判决确定时,债务人得以该判决向新债权人主张,但债务人于诉讼系属(拘束)发生时,明知债权已让与者,不在此限。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父亲无力还债的话首先要看债务是归谁所有,然后才能决定债务的偿还问题,这点希望大家要注意在处理的时候。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债务清偿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债务清偿的基本流程有:
1.破产的申请;
2.立案审查;
3.案件受理;
4.案件受理后债权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
6.破产和解;
7.企业整顿,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最终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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