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是指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管理人对某一事物进行管理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关于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问题接下来本文为您解答,内容仅供参考!拥有法律问题是很常见的,但找到专业律师却不一定容易。本站为您提供了这个机会。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为他人管理事务
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如代为清偿赌债;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纯伦理的事项,如代友接待客人;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等。
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
(二)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简称管理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其典型形态是专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但也允许管理人在有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同时,为自己的利益实施管理或服务行为。
(三)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无因管理中所谓“无因”,就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衡量管理人有无法定或约定义务,应以客观标准确定,不以管理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如果负有义务而管理人认为没有义务,其管理事务不能构成无因管理;如果本无义务而管理人误认为有义务,其管理事务照样构成无因管理。
哪些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
(1)违法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例如帮助别人打架不为无因管理,相反帮助别人打架应构成侵权行为。
(2)不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纯粹道义上的、宗教上的或者其他一般性的生活事务。例如,代人招待客人的行为不是无因管理。
(3)单纯的不作为行为。例如,保密义务不发生无因管理的问题。
(4)依照法律规定须由本人实施或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例如结婚行为不存在无因管理。
(5)慈善行为不成立无因管理,因为慈善行为要体现赠与人的意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抗辩权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
所谓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举个例子: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这种抗辩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辩权。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
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还有先诉抗辩权等。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的一项权利,跟前三种抗辩权的性质还不太一样。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都属于一时性(延期性)的抗辩权,又名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它们只是在双务合同中适用。
综上所述可知,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等。以上是编辑对如何行使债权债务的抗辩权呢?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哪些情况借钱可以不还利息
下列情况下借钱可以不还利息: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
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可不还利息;
3.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可不还超过部分的利息。
4.“抽头”、“砍头息”的情形,可不还利息。
5.借款合同无效的,可不还利息。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的特征包括哪些呢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的特征包括哪些:
1、财务经营状况相对不佳的公司较多,产业相对集中。通常,债务重组与债务困难、债务危机联系在一起,因此据披露情况看,目前进行债务重组的大多是生产经营和财务结构不太好的公司。
2、多涉及关联方,甚至有政府介入,非帐面的重组损益巨大。
3、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规范。有关债务重组的信息只是散见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期限及或有关事项、现金流量表附注等部分,披露行为随意性大,债务重组给公司带来的损益情况更是不明确。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第八条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第十三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五条
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
债务人应享有哪些法律权益
债务人享有下列合法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权等权利。但是行使抗辩权,必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而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必须是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关于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整理内容分享,相信大家阅读后有了更多了解,内容仅供大家参考!无论您面临何种法律挑战,律师都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您解决问题。
本文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内容仅供参考,若有错误请与本站联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