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款人将借款委托给收款人代为收取,却发现收款人不肯将款项交付时,该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下,借款人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关于委托收款人不给借款人怎样办的问题接下来本文为您解答,内容仅供参考!法律事务需要专业知识,不要犹豫,与我们的律师团队联系以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委托收款人不给借款人怎样办
帮别人担保贷款但别人不还时,担保人要督促并帮助借款人来完成还款。
否则,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欠款,贷款的担保人将会承担起贷款的债务,这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所规定限制的。
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
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借条只有夫妻一方签字可不可以告借款人
借条的配偶可以起诉借款人。
夫妻一方婚后出借的钱,而夫妻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男方的出借款项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债权就属于夫妻共同债权。现在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实际上侵害的是夫妻双方的利益。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工程欠钱不给怎么办
到法院起诉,提交诉状,受理费10000以下是50元,有债务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会受理,但是去法院诉讼前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法院受理后,会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若是公告期时间到了,债务人没有应诉,法院会对债务人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审理后作缺席审判,在缺席审判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或财产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人未还款利息怎么算
对于定期民间借贷,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利息的具体计算,应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首先,借款人应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其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最后,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法律作出了以下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债主恐吓欠款人怎么办
债主恐吓欠款人,欠款人可以报警处理,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欠债不还的情况,债权人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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