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公共场合遗失物品时,往往会感到焦虑和担忧。如果有人拾得了我们的遗失物,该物品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呢?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需要我们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谁所有的法律问题,下面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与大家分享,内容仅供参考!法律事务可以令人不知所措,但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明确的法律方向。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谁所有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失主所有。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所发生的诉讼为不当得利之诉。
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
3.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拾得行为中,拾得人将拾得物品返还失主时,有请求报酬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质押期间孳息的所有权归谁
孳息有两种,在质押期间孳息的所有权要分情况而定:
质物所生的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自然孳息,是指质物因自然原因由自身分离出来的利益,如母牛所生牛犊;法定孳息,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质物自身产生的利益,如出租设备的租金。
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孳息所有权,而是就孳息取得质权,孳息因此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
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质物的孳息是由质物本身带来的,因此,债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孳息,则质权人不能收取质物孳息作为债权的担保。
如果当事人对质权人能否收取质物孳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质权人就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一般而言,可用于质押的财产有:动产质押,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设备等。权利质押的标的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如不动产的收益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归谁行使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归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行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归谁
由配偶或继承人承担。如果该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在世的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信用卡债务是属于去世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则由其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代为偿还。
司法拍卖多出来的钱归谁
司法拍卖多出来的钱通常归债务人,用于清偿其债务或赔偿其损失。司法拍卖是指法院根据法律程序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拍卖,以支付其债务或执行其他法院判决。拍卖所得超过债务人所欠的金额或被拍卖财产的估值,剩余的金额将返还给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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