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得买卖房屋。但是,如果服刑人员的房屋已经登记在其名下,需要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监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服刑人员应当向其监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购房的原因和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公安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征求监狱的意见。
3. 经公安机关同意后,服刑人员可以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程序进行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未经许可擅自买卖房屋的,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得买卖房屋。但是,服刑人员的房屋已经登记在其名下,需要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监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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