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法人单位应当承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福利待遇等经济待遇,同时也应当承担劳动赔偿责任。
所谓劳动赔偿,是指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致使劳动者受到经济损失而应当给予的赔偿。
具体来说,法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劳动赔偿责任: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应得的报酬,并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2.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照应缴纳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3.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的赔偿。
4.未履行安全生产规定,导致劳动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损失赔偿金。
总之,法人单位应当始终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合法地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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