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签署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而在签署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先签署合同。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双方必须签署书面合同,而甲方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先签署合同以示诚意。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这意味着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平等协商,甲方先签署合同可以体现出其对劳动者的诚意和尊重,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
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甲方先签署合同,则意味着劳动者已经开始履行劳动合同,而甲方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避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综上所述,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应当先签署劳动合同,以体现出其对劳动者的诚意和尊重,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并确保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本文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内容仅供参考,若有错误请与本站联系纠正。